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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0-02-08 消息来源:本站 >> 返回列表
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服务窗口规范制度的通知

局各科室、局属各事业单位:
  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,提高财政系统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,打造优质的服务质量,树立一流财政形象。经研究,决定将《翔安区财政局服务窗口行为规范》、《翔安区财政局服务窗口工作职责》、《翔安区财政局服务窗口工作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   


                二○一○年元月六日     

 

 

翔安区财政局服务窗口行为规范

一、 用语文明:您好 请坐 对不起 不客气 谢谢 再见
二、 仪表端庄:女士服饰简洁 不散发披肩
男士不袒胸露背 不留胡须长发
三、 行为礼貌:起立迎送客人 注目微笑 双手接送资料
四、 态度和蔼:说话语气温和 解答清晰 热情亲切耐心
五、 业务熟练:依法依规办事 讲究效率 快捷为民利民
六、 工作严谨:工作认真细致 谦虚谨慎 执行延时服务
七、 纪律严明:遵守工作纪律 不开小差 不迟到不早退
八、 政务清廉:办事先后有序 公正公道 勤政务实廉洁
九、 设施完备:服务设施齐全 统一有序 美观实用便民
十、 环境整洁:保持柜台清洁 台内雅观 桌面排序整齐

 

 

 

 

翔安区财政局服务窗口工作职责

一、 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收件、送达;
二、 收件受理时认真审核必备资料要件,要开具收件回执清单,注明办结时限;
三、 不能收件要说明理由,负责向行政相对人答疑解释;
四、 退件需补件的实行“书面一次性告知”制度;
五、 落实首问负责制,第一个接受群众咨询的人员,必须负责解释或导引到位;
六、 负责向部门领导提醒法定审批截止日期,落实服务承诺和限时审批制度;
七、 项目审批后负责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;
八、 负责收件、送达台帐的签名登记;
九、负责行政许可项目资料归档;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 

翔安区财政局服务窗口工作制度
一、 窗口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带胸牌;
二、 窗口工作人员外出或请假,应安排好替岗人员,岗位不得无人值班;
三、 上班时间严禁聊QQ、玩电脑游戏、下载及听歌曲、观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项;
四、 准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擅离职守;
五、 禁止上班时间溜岗、串岗聊天,聚众泡茶吃零食等有损窗口形象的事;
六、 礼貌服务,热情接待服务对象,做到“一口清,一手清”,不让群众跑“冤枉路”;
七、 保持工作场所整洁、安静,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品,不准大声喧哗。保持办公桌面整洁,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,有序摆放;
八、 窗口电脑应设置密码,下班后及时关闭,确保安全、保密;
九、 上午下班时间到,但工作未处理完毕、服务对象未离开的,窗口工作人员应延时服务,处理完工作、送走服务对象后方可下班;下午下班提前15分钟结束收件,整理内业;
十、 各窗口单位领导负责窗口工作、秩序、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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